新闻资讯
详情
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
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:
一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二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三、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3年8月1日
相关信息
-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 2025-03-21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2025-01-10
- 药价虚高,利用空壳公司虚开“洗白”提现!2800多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逾110亿元,国家医保局发文警示! 2025-01-06
- 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》的解读 2024-12-19
-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及解读 2024-11-27
上一页
1
2
...
13
下一页
网站样式
网站样式
发布时间:2023-04-27 17:45:04
2023 企优优信息技术服务(重庆)有限公司 渝ICP备2023004556号-1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 重庆 营业执照 SEO标签